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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柳,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发布时间:2024-10-25 22:03:00 打印 字号: | |
10月25日


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颁奖典礼在昆明海埂会堂举行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旅游专门法庭庭长
杨艳柳
获评“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让我们一起走近她的故事
共同感受榜样力量


“民法典中有一个定义叫善良管理人,说的就是要像管理自己的事务一样去管理他人的事务。法官审理案件也一样,如果把每一起案件当作自己的事情用心办理,就能问心无愧,就能从中体会身为法官的真正价值。”杨艳柳说。

今年37岁的杨艳柳是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庭长。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杨艳柳的工作没有太多惊天动地的大事,更多的是解决游客的烦心事揪心事以及辖区群众的家务事,护航丽江市旅游业发展。在扎根基层法庭7年间,杨艳柳在一桩桩一件件平凡小事中书写了人民法官的担当与责任,在平凡中铸就了不平凡。




一封深圳游客的感谢信——

贴心办事“加速度”


“感谢你们加班加点为我们调解。”这是一封来自深圳游客的手写感谢信。

这名游客携带两岁小孩在丽江旅游期间,住宿于束河古镇某客栈。住宿期间,小孩独自在下客栈楼梯时摔倒受伤,经多次与客栈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游客口头诉至旅游专门法庭。

杨艳柳考虑到游客来丽江旅游停留时间较短,如按正常诉讼程序,需多次往返于深圳与丽江,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杨艳柳顾不上休息,立即通知游客及客栈负责人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耐心听取原告的陈述,及时查看客栈监控录像,适时从法律及情理方面对双方进行劝导说服。

在听取法官意见后,双方情绪逐步稳定,并达成调解协议。杨艳柳及时制作调解书,在双方签收后,督促被告当场履行完调解协议内容。深圳游客对杨艳柳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充分肯定,特意写了这封感谢信以表感激之情。

杨艳柳所在旅游专门法庭,系全国首家旅游专门法庭。她的工作主要是处理游客在古城旅游景区内的所有纠纷及辖区内其他纠纷案件,服务丽江旅游市场。

又快又好办结涉旅案件,一直是杨艳柳的办案宗旨。自2017年法庭成立以来,她办理涉旅纠纷及景区内租赁、买卖等纠纷共1436起。针对涉旅案件,她逐步形成了一套“当日立案、当日审结、当日执行”的办案模式,于是“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和“周末法庭”成了杨艳柳独特的办案模式。



一次不涉诉的接访——

群众小事不“小办”



法庭附近一位年近70岁的老人因与子女发生矛盾,担心法庭无法妥善处理好自己的养老问题,三番五次来到法庭诉苦。

无论工作多繁忙,每一次老人到法庭,杨艳柳都会放下手头工作,给老人倒一杯热茶,不厌其烦地认真倾听老人的倾诉。此后,她主动联系老人子女和村委会了解具体情况,并对老人子女进行耐心说理释法。在多次联合司法所、村委会等各方力量调处老人和子女的纠纷后,老人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对于老百姓急难愁盼的事情,杨艳柳总是放在心上,从来不敢懈怠。

旅游专门法庭管辖的束河街道下辖5个社区居委会,人口居住分散,农村居民占95%,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总是耐心细致接待好每一名来访群众,化解好每一次纠纷。

辖区内的居民大多诉讼能力不强,琐碎的纠纷中也很少有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参与,她办理每一个案件,往往需要释明立案的法律程序,协调办理案件,答疑回访生效判决事宜;帮口述起诉的当事人撰写诉状,指导填写证据清单,释明追加当事人,协调解决问题……对此,她从未有过一句怨言。



一次说走就走的巡回审理——

矛盾纠纷“源头治”



和某某在古城区务工期间,突然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父母与雇主就各项赔偿费用产生纠纷,杨艳柳积极协同辖区综治中心组织双方调解,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初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确保人民调解效力,当事人提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考虑到死者父母年逾八十,老人长期卧病在床,二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杨艳柳及时组织审判力量,协同束河司法所,开展了一次说走就走的巡回审理。

杨艳柳一行人到和某某家促使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当场开庭进行审理,出具民事裁定书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予以确认,并敦促对方当场给付相关费用。

由于老人听不懂汉话,杨艳柳在老人病床前为老人逐一宣读民事裁定书相关法律条文,司法所所长逐字逐句翻译。在巡回审理的同时对在场亲友进行了一场院坝普法,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为提高司法效率,提供更加高效、便民、优质的司法服务,杨艳柳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经常到景区、农家巡回开庭审理,变“被动式坐堂审案”为“主动式巡回办案”,在景区、百姓家中及矛盾纠纷地设立临时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场调解、尽快结案。

她积极与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一同联动推广“枫桥经验”,共同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妥善化解了一大批辖区矛盾纠纷,从源头发力构建起辖区内矛盾纠纷的“防火墙”。



一起离婚案件的走访调解——

案结事了人和



辖区内杨某起诉要求与丈夫和某离婚,杨艳柳在受理案件后,初步了解掌握该起案件暂不存在法定离婚事由。

接手案件后,杨艳柳积极与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联系,在了解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后得知,案件存在调和可能。她即刻决定将法庭搬到村委会,实地解决纠纷。

在出发前一天,杨艳柳突然患病,同事们纷纷劝其留在法庭休息,但她还是坚持前往。一行人临近中午才到达目的地,杨艳柳即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一轮又一轮释法明理、将心比心的交谈中,杨某逐渐打开心结,向杨艳柳倾诉了双方婚姻症结所在。

杨艳柳抓住矛盾焦点,马上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与村支部书记一道对被告和某进行劝导、教育。调解持续了一下午,最终两人手拉手笑着离开了村委会。

事后,杨艳柳表示:“家事无小事,只有把双方心结打开,才能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杨艳柳深知,诉讼案件的症结点往往不会体现在案卷材料中,需要法官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后,才能“对症下药”。所以,对于接手的案件,杨艳柳除了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及时掌握当事人的基本诉求以外,习惯在诉前多次联系走访案件当事人及相关基层组织,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现实顾虑及事实情况,再用心用情把当事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解决,把每一起案件当作自己的事情一样用心办理。

立足平凡岗位,铸就不凡事业。杨艳柳以耐心、细心的工作作风,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大量纠纷,以公平、公正的工作宗旨,维护了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2019年,杨艳柳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古城区法院“办案能手”;她所负责的旅游专门法庭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2018—2021年度平安云南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云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丽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