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法院作为公正司法的关键环节,承担着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重要职责。丽江法院在践行“枫桥经验”过程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为民司法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也积极联合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多元融合
筑牢婚姻家庭“连心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倡导家庭美德、协调婚姻家庭关系、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丽江中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优势,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作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为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安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黄某因与妻子感情不和,多次前往妇联反映情况,表示夫妻双方因孩子接送、工资使用不均衡、婆媳长期矛盾等问题经常性争吵,双方矛盾太深,欲通过诉讼离婚解决问题。市妇联与市中院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后,于4月11日在丽江中院“阿勒邱”调解室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均认为自己对这段婚姻付出了诸多心血,在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争执不下。见此情形,调解员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的真实想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包容,建议双方慎重处理婚姻问题;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理,详细地介绍了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在认真倾听双方心声,了解纠纷发生全过程后,综合考虑双方矛盾有可能通过沟通协商调和,且两人感情基础良好,调解员从法理谈到情理,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耐心沟通劝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最终夫妻二人达成共识,重归于好。
多部门联动
绘就基层治理“同心圆”
2023年战河镇汉家厂村一村民小组流转了200亩林地,该小组按照户籍共有48户。杨某一家是其中一户,村小组收到林地流转款后未分配给杨某一家,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后认为杨某一家虽户籍在该村小组,但属于外迁入户,且十几年前户口迁入时村长和杨某的父亲也约定仅仅是户籍在本村,不享受本村的村民待遇。
杨某将情况反映至战河镇综治中心,综治中心考虑到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专业,将该纠纷推送至战河法庭。法官收到案件后经过研判,认为该纠纷如果用诉讼途径解决,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且纠纷涉及基层组织自治问题,通过司法途径干涉不利于社会关系修复。法官组织“摩萨”调解员和汉家厂村的人民调解员对该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摩萨”调解员熟知法律、群众工作能力强,人民调解员熟悉村情、社情的优势。在两个调解组织相互协同配合下,该纠纷成功调解。
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后,同意杨某一户享受该林地流转款。但此时林地流转款都已经发放到各户手里,让四十多户村民将钱退回也成为了一个难题。法官与驻村工作队员、社区民警、驻村辅警分析研判后,决定由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政策宣讲,社区民警、驻村辅警进行法治宣传,通过挨家挨户联系走访,最终村民们都按照村小组的决议将钱退回。
高效解纷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致力于服务全市旅游经济发展大局,特别自2023年成为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示范点以来,法庭在审判和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更加注重转变司法理念,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着力点,为古城旅游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4年4月,束河景区内一家客栈报警称,其交由洗涤公司的布草在洗涤完毕后存在破损,要求洗涤公司对此进行赔偿,束河派出所接到报警并了解情况后,鉴于双方争议属民事纠纷,便及时联系法庭以联动模式解决双方争议。法庭工作人员快速了解情况并抓住双方矛盾焦点,就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了释法明理,并适时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经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后,双方就赔付事宜达成一致,并同意当场履行。
以调促和
助力民营企业良性发展
近日,永胜县人民法院三川法庭诉前成功化解涉同一企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19起案件,并完成司法确认。今年年初,辖区内多位村民向法庭求助,称其几年前建房时向某砖厂订购红砖,已经预付砖款,但该砖厂因内部原因未按约提供红砖,砖厂老板也无法联系上,希望能够追回已付的砖款。另外,砖厂所在村委会和部分村民也向法庭反映该厂建厂时向村委会集体和部分村民承租了土地,并签订了相应的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了支付租金的标准和租赁期限,但该砖厂因内部原因未继续经营,未能按期支付土地租金。
在法庭掌握这一线索后,考虑到涉及人数较多,又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为有效避免形成大量诉讼给人民群众造成诉累,法庭主动向院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前介入,并联合司法所、村委会等多部门开展了实地调查,统计涉案当事人,逐一核实了欠款金额。经多方寻找和数次沟通联系、耐心劝导,砖厂法定代表人最终愿意出面参与调解。
在法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下,调解工作有序进行。调解人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多角度耐心分析,为各方权衡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所有到场村民和该砖厂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该砖厂于2024年4月30日前付清全部款项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法庭根据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至此,19件涉企矛盾纠纷最终圆满化解于诉前,有效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实现了解决一批、带动一批、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民间借贷逾期不还
诉前调解高效解纷
近日,玉龙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让昔日朋友冰释前嫌。左某与姚某系朋友关系,姚某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由,先后向左某借款共计2.4万元。左某在多次催促无果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姚某按约定偿还借款2.4万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立即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法官一方面以案释法,告知姚某拒不偿还借款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以情说理,建议双方相互理解,进一步减少分歧。最终左某与姚某就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芒果调解室
“三步调解法”极速解纷
曾某多次在吕某处购买芒果并在抖音电商平台销售,经双方结算,曾某共计欠付吕某芒果款41000元,2023年6月9日曾某向吕某出具欠条1份,承诺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届满,曾某未履行付款义务,经吕某多次催要无果,吕某遂诉至法院。芒果调解室在收到吕某起诉后,立即现场立案,承办法官随后及时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运用了“快、准、稳”三步调解法:一是了解情况“快”,仔细翻阅案卷材料,听取当事人陈述,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二是答疑释惑“准”,迅速把握案件争议焦点,本案吕某要求曾某立刻付清款项,但曾某提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当庭支付,法官充分了解曾某的履行能力,并向吕某释法说理,为下一步调解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案结事了“稳”,考虑到双方系长期芒果购销合作关系,法官在法理情有机统一下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调解成功,曾某分期支付吕某欠付的芒果款。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深入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切实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下一步,丽江法院将持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找准职责定位,能动司法、担当作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