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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关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5:54:33 打印 字号: | |


2024年2月28日上午,在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红斌向大会报告工作。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2512件,同比下降7.9%。审执结21748件,结案率96.61%,同比上升1.92%。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048件,同比下降15.99%。审执结2953件,结案率96.88%,同比上升2.12%

全市法院9个集体、1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授予“节约型机关”、《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财务统计报表》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优秀财务统计报表”

一、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筑牢忠诚之魂信仰之基

高站位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

高质量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坚持全员齐动、深学细悟、融合互促。针对诉源治理、民商事、执行工作、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确定7个重点调研课题,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24个,解决问题35个,完成民生实事7项,建立制度机制9项。以思想建设的叠加效应、制度建设的闭环管理,有力推进丽江法院高质量发展。

二、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丽江中强化法院担当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人民安宁。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623件。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一审故意杀人、抢劫等案件88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稳步推进涉黑案件的审理。加大“黑财”执行力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累计执行到位金额10006.59万元,执行到位率82.59%。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5件。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依法审结相关案件50件98人,判处罚金98.95万元。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169件230人,挽回经济损失97.85万元。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7件。推动案件实质化审理,审结减假暂案件657件。

三、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践行能动司法中助推高质量发展

全力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858件,再审案件55件。依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缩短涉企案件审理周期至41.48天。组织金融、监管局、银行、律所等12个金融部门召开“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合力化解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的社会稳定风险,古城旅游专门法庭被确定为“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示范点”。妥善审结涉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股权转让等商事案件1052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玉龙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企纠纷中,金钱给付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三天时间,物的交付在三个月内完成,解决了企业燃眉之急。审结涉金融及民间借贷纠纷、信用卡纠纷等案件1931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868件,占比44.95%。加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89件,诉前调解315件,调解成功236件。参与“烂尾楼”专项整治,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积极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0件,审查办理行政非诉案件59件,行政一审服判息诉率为53.29%。强化府院联动,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3份,收到反馈17份,建议被采纳16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在回应司法需求中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深入推进现代诉讼服务体系改革。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推进诉讼服务优化升级,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分值长期位居全国全省法院前列。运用在线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立案6327件、网上缴费9283件、网上保全251件、电子送达11726件。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442件,审结劳动争议、劳务报酬案件211件,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血汗钱”。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等案件1702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对未成年人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份,守好“小家”和谐,护好“大家”安定。践行“两山”理念,审结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捕杀、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43件,审结公益诉讼案件18件。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8.99万元,为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2.7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138件,执结9745件,执结率为96.12%。系统查控案件9687件。对涉民生、民营企业、特殊主体等重点领域集中攻坚,执行到位6761.51万元。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财产数量410件,成交131件,成交金额9227.93万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58人次,限制高消费5446人次,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7件,司法拘留24人。建立被执行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正向激励机制,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被移除“黑名单”759人,解除限高2074人,及时恢复被执行人信用,降低审判执行对个人、企业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驻村力量不减员,后勤保障不掉队。协助挂联乡村培养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千方百计筹措资金57万元,解决挂联乡村实际困难。

五、始终坚持延伸司法服务阵地,在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当好普法排头兵,选派5名干警下沉县乡参加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抽调4名干警深入县乡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院主要领导深入挂联县,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管控。扛实“法治副校长”责任,到学校上好法治教育课,邀请学生观摩庭审。以“鲜活案例+法官说法+法条链接”创新普法,其中“杉珊说法”“普法剧场”“狂飙普法”等系列短剧及法治微电影深入民心,视频作品《欠债虽可恶 要债需合法》在“普法强基 全民守法”暨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中获优秀奖。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7947件,调解成功4152件,同比分别上升104.3%和71%。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0.81%,万人成讼率为0.65%,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诉源治理初见成效。古城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建立“法官+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街道干部”多元模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华坪法院与华坪县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诉源治理模式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政法机关典型案例通报。

夯实乡村法治建设。辖区六个基层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838件,调解、撤诉1130件,调撤率为61.48%,巡回审判1096件,巡回审判率70.48%。“阿勒邱调解室”“福撒玛调解室”“摩萨调解室”等特色调解室,充分发挥定分止争、促进和谐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持续加强信访窗口建设。强化首办责任,坚持院领导接待日预约接访、下访制度,努力把重复访、越级访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信、访、网、12368、视频”五位一体受理工作格局,受理涉法涉诉信访108件,已全部办结,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六、始终深化改革创新,在抓实“公正与效率”中奋力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

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良好。做好7名员额法官入额遴选工作。推动辖区法院成立集约送达中心,通过“法院+邮政”智慧集约送达共4160件。充分挖掘速裁快审的分流提速作用,60%以上的民事、行政简易案件得到快速办理,全市法院6个速裁团队审结案件7706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26.09天,同比缩短3.42天。

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不断规范。以强化审限管理为主线,实行审限跟踪预警机制,规范审限审批流程。落实“周提醒、月通报、季研判”督促机制,强化长期未结案件跟踪督办。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功能,通报审判质量问题,专项调研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四类案件”监管,对68件案件进行全流程监管。

不断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现代化。紧紧围绕市委“争一流、促跨越”行动和省高院“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目标要求,深入推进2023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从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加强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审判管理,审判质效显著提升。39项考核中,全市法院共有28项指标趋优向好,其中案件结收比为102.52%,位居全省第五位。

七、始终推进自我革命,在从严管党治院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强化政治建院。不断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党建目标任务,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党建品牌创建。深入开展向时代楷模张桂梅、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热潮,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

强化教育培训。分级分类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4期1031人次。开展全市法院干警政治轮训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司法警察政治轮训暨警务实战技能培训、书记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强化监督管理。锲而不舍整治司法作风,把纠“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检自查,抓好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全员参与“清廉丽江”建设,营建“万家清风”,严防家庭式腐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入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累计填报“三个规定”7093条,其中有情况1984条。

八、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推进常态化监督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认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并回复办理意见。圆满完成北京、天津等7省市35位全国人大代表到丽江法院视察活动,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好评。依规依法接受监察监督和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法履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审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57件。接受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中院回复评议意见115条。强化与新闻媒体互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江实践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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