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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周祥:把“白纸黑字”兑现成“真金白银”
  发布时间:2024-02-22 08:42:17 打印 字号: | |

一直以来,丽江法院始终坚持以能动司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促公正提效率,积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他们扎根审判一线,用汗水和心血敲响公正判决;他们抛洒一腔热忱,以创新和进取之心投身司法事业;他们守卫一方安宁,一步一个脚印践行初心使命。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些寻常而不平凡的丽江法院人,向身边的榜样致敬!

周 祥

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局长

周祥说:老百姓打赢官司以后,最惦记的莫过于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兑现成“真金白银”,而这正是我们执行干警的根本职责。

下苦功夫,把群众利益装在心里


周祥心系群众,总是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装在心里,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


2022年下半年,百余件农民工申请执行某建筑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大量农民工辛苦多年的工资没有得到兑付、情绪激动,这些执行案件的背后关系到上百个家庭,他敏锐的察觉到了该案件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可能产生的风险,决定亲自办理该案件。


案件办理过程中,周祥便开启了“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为尽快兑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他不厌其烦地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看到了他的努力,慢慢缓解了焦虑情绪,最终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



作为执行局局长,周祥总是主动承担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案子。在他的执行法官生涯中,办理了许多“第一案”。一次查封50多套房、120多个车位;标的额1.1亿的案件在执行立案前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并实际执行到位8000万元……


他说:要做好执行工作,就要把群众的利益装在心里,体现到工作中;要管理好执行局,自己就要多做一点,给其他干警作出个榜样。


工作期间,周祥曾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多次受到表彰奖励。



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


对法院执行干警来说,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他们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一份份堆积如山的卷宗背后就是一个个翘首以盼的申请执行人。


不管天南海北或是城市山村,只要有被执行人的信息,他都会义无反顾地奔赴目的地,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只为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何某与叶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支付1万元后,就跟周祥玩起了“躲猫猫”,周祥全力找寻被执行人叶某踪迹时,发现对方在500多公里外的保山市现身。他第一时间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对叶某进行了控制,他率领执行干警当天就将叶某带回并采取司法拘留……



周祥说:执行干警是没有上下班时间点的,不管是白天黑夜,只要有执行线索,我们都要第一时间去处理,因为这种机会都是稍纵即逝。


有天夜里九点多,正在加班的周祥电话响起“喂周法官您好,老黄出现了,他现在正在石龙坝呢……”


周祥放下电话,马上带领干警前往目的地将被执行人黄某控制并带回法院。在他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双方签完和解协议已经快到凌晨。

小案不小,件件用心办



周祥常常提起,一起案件对于我们来说只是茫茫案海中的“小案”,但对于当事人,也许就是一件影响生活甚至人生的“大事”,所以我们一定要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


对于当事人争议、土地纠纷等等的小案件,周祥都是尽全力把案件办好,做到案结事了。


在一起探视权案件的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子女的探视产生了不小争端。周祥为最快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通过调解的方式在执源治理环节化解案件,在调解中,他充分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长时间的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妥当解决了纠纷。


在一起排除妨害返还土地纠纷的案件中,因双方集怨较深,被执行人坚决不返还土地,周祥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当事人的亲属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开展工作,被执行人最终返还了土地,双方握手言和。



和广大执行干警一样,周祥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他们奔波在执行路上,用脚步实现司法权威和温度,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