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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特辑|丽江法院六个“一”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02 09:13:06 打印 字号: | |

如果说法治是一颗种子,那么法官就是播撒种子的园丁,让法治在每一个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用情浇灌,用心修剪,让每一朵花蕾都能茁壮成长。近年来,丽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通过六个“一”举措,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 

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发展为目标,培养一批热爱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队伍。丽江中院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法院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市6家法院均挂牌成立少年法庭,通过采取独立建制、挂靠审判庭以及设立专门合议庭等多种方式,保持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稳定性。

“一”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全面保护”理念,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2020年以来,丽江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下降态势。丽江中院积极参与丽江市“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建设,切实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更专业的保护、更全面的救助。对全市法院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一人一档,定期跟踪回访帮教。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将处理家务纠纷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结合,秉承调解优先,注重“私密关怀”,最大限度修复家庭关系,最大限度减少家庭矛盾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心理影响。

“一”批民族特色解纷调解室

结合民族地区未成年人保护的现实需要,主动与妇联群团组织、居(村)委会进行协调与合作,先后成立丽江中院“阿勒邱调解室”、古城法院“和正调解室”、宁蒗法院“紫玛家事调解室”“摩萨调解室”、华坪法院“福撒玛调解室”,引入熟悉当地民族习惯、风土人情的调解员,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纠纷,推动实现集中化解、类案化解、有效化解,收到良好效果。2020年至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权益保障的婚姻家庭类民事案件400件,调解结案率62%。

“一”心融入社会治理

注重把司法保护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延伸司法触角,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法院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通过“法院+社区”的处理家事案件新模式,对涉及赡养、抚养、继承、婚姻等各类家庭矛盾纠纷,积极联动基层组织的力量,合力调解矛盾纠纷。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普遍性或需提请注意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古城法院率先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让“依法带娃”在古城率先落地。华坪法院作为华坪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小组心理辅导工作专班暨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志愿服务队主要成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工作。

“一”份呵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温情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能少了执行。针对涉未成年人执行案件的特点、难点,丽江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注重修复家庭关系,缓和家庭矛盾。在执行中兼顾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与涉案未成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化解涉未成年人执行案件矛盾,力促纠纷实质性化解,促进父母子女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和谐相处,以司法的温度呵护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一”首未成年人普法“进行曲”

近年来,两级法院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选取涉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件,通过“普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做好“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全市两级法院有11名干警在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定期不定期到学校上法治课。2020年以来,共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40余次,覆盖师生、家长2万余人,模拟法庭16次、法院开放日15次。在202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永胜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代慧和到永胜县幼儿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华坪法院副院长黄如婕为兴泉镇中心校的学生及家长五百余人上了一堂《认识法律,保护自己》的主题法治课。丽江中院联合市电视台创作《法护“少年的你”》普法情景剧,实现沉浸式法治宣传教育。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一项“守心”的工作。“守”的不仅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更是红色江山根基永固、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丽江法院将用更多的司法关爱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法治之花开遍每一所校园、温暖每一个孩子。




 

责任编辑:丽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