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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火如“兔”!华坪法院福撒玛调解室新春“开门红”
  发布时间:2023-02-01 16:25:11 打印 字号: | |

新年伊始,华坪法院全体干警和特邀调解员收心归位,已然从“休假模式”切换到了“工作模式”,以全新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工作中,按下新一年司法为民的开启键。年开工三天,华坪县人民法院福撒玛调解室便成功调解了两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迎来了新春工作的“开门红”。


案情回顾(一)

2023年1月27日,卢某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致使袁某的小型汽车受损,经华坪县交警大队现场勘验后认定卢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此次事故中袁某受损的汽车经4S店评估,维修费预估2000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袁某于1月28日起诉至华坪法院。

人民调解员接受任务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持异议,承认是自己的责任,但称目前没有能力给付,不过自己愿意打电话借钱,也愿意和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调解员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华坪法院开展诉前调解。最终,经调解人员面对面耐心劝导,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由被申请人卢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袁某修理费1600元,并于调解当日给付完毕。随后,被申请人卢某将1600元的现金支付给申请人袁某。

“太快了,才一天的时间华坪法院就解决了我的烦心事,让我顺利拿到了汽车维修款,法院还没有收取任何案件受理费,感谢感谢!”该案申请人袁某高兴地说道。


案情回顾(二)

2017年申请人刘某给被申请人梁某家做门窗,梁某至今还有 40000元的门窗尾款未给付,并以各种理由推脱,故申请人刘某起诉来院。

因该案事实清楚,达成调解协议的可能性大,为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华坪法院秉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理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特邀调解员和资深老法官形成合力,为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申请人梁某于2023年2月9日向申请人刘某支付20000元,于2023年2月16日支付20000元。

随后,法官当场对双方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进行审查,制作了“诉前调确”字号民事裁定书,并当场送达双方当事人。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华坪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司法新需求的一个缩影,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也为华坪法院新一年的诉源治理工作迎来“开门红”。新的一年,华坪法院将一以贯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情、理、法交融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丽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