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8日在丽江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丽江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官晋东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的工作回顾
2006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以及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职,公正高效,全面完成审判任务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围绕构建和谐丽江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年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718件,结案率为99.21%,收案比上年上升16%,结案上升0.17个百分点;执结各类案件710件,执行收案上升6.5%,执结率为82.7%。其中,中院审结1464件,收案同比上升5%,结案率为99.78%;执结40件,执结率为85%。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态势,取得明显成绩。
㈠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打”方针,准确适用法律,“稳、准、狠”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年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55件,判处犯罪分子906人,案件同比上升23%,案犯上升18%,结案率为99.1%。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195人,占判决总数的22%。其中,中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2件145人,案件同比下降4%,案犯上升17%,结案率为100%。审结二审案件108件,同比上升59%。一是突出“严打”重点,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在四川犯有强奸、抢劫罪负案潜逃丽江并先后杀害5名女青年的罪犯韩作绪;杀害公安民警杨丽胜的罪犯和志强,分别被依法执行死刑。二是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在黑龙潭风景区抢劫中外游客的张支华团伙案,主犯张支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何林东、杨贵成盗窃团伙,在5个月间曾24次盗窃山区村民放养的牲畜300余头,价值近18万元。经审理,二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0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罚金。三是保持禁毒声势,惩治毒品犯罪。两级法院共审结贩卖、运输毒品案件36件76人,案件同比上升20%,案犯上升33%,审结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17件17人。其中,中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件50人,案件数与上年持平,案犯上升47%,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31人。四是审理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两级法院审结商业贿赂案件7件7人,华坪县煤管局原局长李仁才,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中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㈡化解民事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发挥调节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全年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822件,同比上升22%,涉案标的3.6亿元,结案率为99.2%。其中,中院审结一审案件92件,审结二审案件188件。审理各类合同案件24件,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审理权属及侵权纠纷案件10件,调节好经济关系;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58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判,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审理中注重和谐司法,加大调解力度,取得良好效果。一审调解结案68件,占结案总数的72%,同比上升29.28个百分点。当事人曾多次上访的一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集团诉讼案,经中院调解结案后,双方心悦诚服,握手言和。
㈢审理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
遵循合法性审查原则,搞好行政审判。全年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7件,同比上升8%。其中,中院审结一审案件2件;审结二审案件9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审理中,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耐心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化解“官”民矛盾,推动依法行政。
㈣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题。建立执行威慑网络;召开片区执行督促大会;发布执行督促公告,执结了一批老案、难案。全年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710件,执结率为82.7%,执行标的2616万多元。其中,中院执结40件,执结率为85%,同比上升1.28个百分点,执行标的1043万余元。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㈤畅通申诉渠道,落实司法为民
狠抓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搞好立案“文明窗口”建设,规范立案行为,方便群众诉讼。通过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全年两级法院共减、缓、免交诉讼费128件40余万元。其中,中院减、缓、免交诉讼费17件21.3万元。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处理好涉诉信访案件,两级法院共处理来信338件,接待来访3029人次。其中,中院处理来信158件、申诉120件,接待群众来访800多人次。主动加强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信访部门的汇报和联系沟通,做好涉诉信访老户工作。畅通申诉渠道,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依法再审改判。全年中院立案再审4件,其中,改判3件,调解1件,审结国家赔偿确认案1件。如长期申诉上访的陈坤元离婚案中的抚养纠纷申诉案、古隽劳动争议申诉案等,宣判后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㈥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
以审判工作为依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综合治理,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说法和法治宣传,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提高公民学法、守法意识。全年共召开规模较大的宣判会2场次。在中国法院网开通丽江中院网页,扩大宣传力度。中院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以我市两级法院法官巡回办案、一心为民动人事迹为原型在宁蒗拍摄的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在威尼斯国际电影节获地平线单元“最佳故事片”奖,向世界展示了丽江法官立足基层、献身司法的精神风貌。采取公开开庭、听证等方式,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007件,促进了监狱管理和罪犯的改造。
二、规范司法行为,抓好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规范法官行为,整顿纪律作风,抓好教育培训。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
——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抓住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和岗位,规范司法行为。中院制定《立案审查暨案件流程管理规定》,严格审限的跟踪监督。当审限已过三分之二案件未结时,立案庭向主审法官发出《案件催办通知书》,审限仅剩7至10天未结的,交由主管副院长进行督办,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两级法院执行局在开展“执行专项整改”活动中,从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等行为,执行工作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有序。全市法院法官对照检查《法官行为规范》,清理纠正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使法官执法行为更为公正和文明。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树立。从去年5月开始,抓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结合我市开展的“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树形象”教育活动,要求干警清理指导思想、执法理念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法治理念和作风教育活动,全市法院干警普遍受到了教育和启发,思想作风明显改进。院领导主审大案要案,办理疑难案件,起好带头作用。全院上下努力工作,提高效率。2006年,中院被评为“全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十五”扶贫“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共有12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市委和省高院的表彰。最高法院“五项活动”检查组和中央政法委督查调研组对中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清廉办案。将党风廉政责任书细化分解成7个方面29项具体要求作为考核标准,加强对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的巡视、考评和检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季度廉政专题教育以及“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课题调研活动,引导法官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优良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市两级法院继续保持了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中院分别被省高院和市委、市政府评为“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等奖”。
——重视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年全市法院共有67名法官参加了省高院举办的各种专项培训。中院邀请专家学者和东部省市资深法官,对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法官进行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对书记员进行了两天的培训,增强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和书记员的庭审记录能力。创建“学习型”法院,重视调研,中院法官在最高法院主办的全国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扩大了交流,提升了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
——以民主评议促进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市政协的要求,中院去年10月至11月开展了为期1个半月的民主评议。经民主测评,人民群众对中院班子的平均满意率为99%,对队伍建设、公正司法、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的平均满意率为99%。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21条意见建议,中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制定了13条整改措施,扎实整改,取得实效。
三、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把党的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强化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市人大、市政协督办案件和批转的信访案件。全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0多次,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情况和反馈信息8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3次。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年底,审判人员均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书面汇报,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监督法》培训,增强了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四、加大督导力度,夯实基层基础
严格履行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责,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中院几位领导深入基层法院调研、督促和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14名法律专业人才,大部分充实到了基层。同时,中院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法官3名,为下级法院法官提供了发展空间,使中院办案力量不足的压力有所缓解。各审判庭通过二审案件的审理依法纠正一审不当裁判,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基层法院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力度,举办专门培训班,为陪审员征订有关法律学习资料,提高陪审员的参审能力。人民陪审员全年在两级法院共参加审判案件192件223人,体现了法律的公开公平。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能够不断取得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丽江中院,向长期关心、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法官还没有完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辩法析理、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与人民群众的诉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缺乏培训经费与应当加大全市法官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能力的矛盾比较突出;四是最高法院今年1月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全市法院装备不适应及警力不足的困难急需解决;五是由于建设资金缺口过大导致中院审判法庭建设进展缓慢,全市基层法院基础建设急待加强;六是两级法院办案办公经费困难,办公现代化程度低。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紧紧依靠市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心和支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改进和解决。
2007年的工作重点
今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和谐法院,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维护丽江平安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院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动性
要强化政治学习意识。坚持正确方向,确立和谐司法的观念,增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打造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和谐法院。创新为民服务机制,创建和谐诉讼秩序,着力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把是否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把每一件纠纷的调处都作为服务社会和谐的一次具体实践,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和谐因素,真正使办案的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过程。
二、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打击犯罪,为民护民
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一是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罚各种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准确定罪量刑,确保案件质量。积极参与禁毒防艾、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等各种专项斗争。公开审理,保障人权,扩大办案效果。配合省高院和最高法院到我市进行二审开庭及死刑案件的复核工作,做好法庭、囚车、法警等保障工作。二是依法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增加司法“亲和力”,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化解行政纷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关系的建立。四是拓展执行方法,增强执行效果,完善执行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司法裁判确定的义务,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五是按规定从4月1日起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新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立案和诉讼指导,保障公民法人诉权,方便群众诉讼,减轻诉累。六是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开展全市两级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做好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听证审理,促进罪犯的改造和监狱管理。七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和各类申诉再审案件的审理,追求最大限度的实体公正。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升法官素质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决定,扎实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深化理念认识,抓好作风整改,建立执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及不文明等问题的发生。强化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从严管理,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确保队伍风清气正、执法如山。继续从基层遴选优秀法官,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学历教育、司法能力和审判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全市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思想型”法官,在全市法院掀起调研热潮,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确保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完善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丰富联络内容,拓宽联络渠道,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办理好人大和政协交办、督办的案件,接受好人大、政协的检查、评议和视察。按照《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主评议整改方案》,继续进行整改,巩固市政协对中院的民主评议成果,改进各项工作,争取新的成绩。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
履行好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坚持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法院制度,深入基层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克服各种困难,实施好中院审判法庭工程建设计划。加快基层法院“两庭”建设步伐,改善办案环境。推进全市法院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改善通讯和办公自动化条件,提高物质装备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人民法院责任重大。我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市政府的支持以及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一心,勤勉工作,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建设和谐丽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