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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颜回“偷粥”案 , 两朝两代各明断
作者:李炳祥  发布时间:2006-10-09 10:24:04 打印 字号: | |
  按:同是一个子贡状告“颜回偷粥”案,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与现在的法官所断有天壤之别。这并不仅仅是对颜回的行为是“偷粥”还是“用嘴把赃物去掉”的问题的判断,其中还包含着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司法的影响,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前后两种司法理念的差别。

  春秋末年,孔子率众弟子周游列国。当师徒一行来到陈、蔡之间时,楚昭王打算去接孔子。消息传出,陈、蔡两国大夫纷纷给各自的国君出主意说,孔子是一个贤能之人,而楚国是一个大国,如果孔子被楚国聘去,我们陈、蔡这样的小国就危险了。于是两国都派出人马,将孔子一行团团围在野外荒郊。他们缺衣少食,连续七天没有生火做饭,饥寒交迫,苦不堪言。

  到了第七天,一个能干的弟子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弄来了一点米,但人多米少,只能熬稀粥喝。孔子叫弟子颜回做这件事。众人眼巴巴地等着这锅粥充饥。可是,子贡、子路、冉有等突然发现守着粥锅转的颜回提起勺子来偷吃了一口。

  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平时孔子就对他偏爱有加,子贡就很不服气,这回他总算抓到了这位师弟的把柄,立即跑到老师那里告状。

  他说:“尊师!一个仁德之人能不能做不仁德的事?”。

  孔子说:“如果是一个真正仁德之人,便不会做出不仁德的事”。

  子贡气呼呼地对孔子说:“正是你认为最仁德的颜回,借熬粥之便自己偷吃,这如何解释?”。

  一句话问得孔子哑口无言。他想,他对颜回的品行是信得过的,但子贡反映的情况也不可小视。自己曾做过鲁国的大司寇,一定要将此案断明。于是,他分别找来了子路、冉有等弟子调查情况。结果,子路,冉有等与子贡的说法完全一致,只好将颜回叫来要问个明白。

  孔子说:“颜回啊!刚才你在熬粥时,是不是偷了粥吃?”。

  颜回恭恭敬敬地问老师:“尊师,你是否说过,先主要求我们吃饭以前要先对他供食,并且他要吃十分干净的食物,这是我们倡导的‘礼’的要求?”。

  孔子说:“我说过这样的话”。

  颜回说:“我刚才在熬粥时,房顶上落下来一大块赃东西,我连忙用勺子把它舀出来,想要倒掉,又可惜勺子里的米,当时我一手拿着锅盖,一手拿着勺子,只好用嘴把赃物去掉,然后把半勺子米倒进锅里,所以,这一锅粥是干净的,可以供食先主,怎么说我偷粥呢?”。

  孔子听了这话,开始细细捉摸。他想,颜回此人,出身贫苦之家,能做到“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虽然条件艰苦,但好学不辍,闻一知十,而且品行高尚,能“克已复礼”,是自己最得意的弟子,属“四科”中“德行”之首。其父颜路又是自己的第一个学生。颜家就住在自己老家东面不远的地方,两家是同乡。而且两家又还是亲戚,因为,自己的母亲颜征在是颜路的姑母,颜回是自己的侄子。再说,自己周游列国十四年,历经艰险,目的就是推行“仁”、“德”,在所有弟子中,只有颜回最能理解自己的思想,虽然仕进不佳,但有治国宏愿。如果说他偷吃稀粥,良心上对不起他,同时也丢自己的面子。更重要的是,颜回的解释也合情合理。而子贡呢?此人是卫国人,卫鲁同宗。子贡言辞敏捷,被列为“四科”之中“言科”之首,是孔门中最富外交才能的一个,曾多次参与鲁国的外交活动,每次都取得成功,政绩卓著。子贡还很有商业头脑,一面从师学习,一面经商,家累万金,对自己资助很大。他才思广大,最能体察师意,并由此及彼,“告诸往而知来者”。更重要的是,此人对自己的学说十分崇敬,能对自己又理解、又敬仰。想到这里,孔子一愁莫展。常言道,手背手心都是肉啊!。但是,既然子贡告状到此,必然要有一个明断,不然“师道尊严”又从何谈起?。

  孔子就是孔子,他的学识智慧毕竟高人一筹。他沉默良久,一言不发。众弟子饥肠咕咕。孔子看到众弟子的饿相,计上心来。他说了一句:“开饭!”。

  尊师开口,准许“开饭”,众弟子争先恐后,操起碗筷,盛满香粥,狼吞虎咽。

  从此以后,孔子再也没有重提此事。

  颜回喜上眉稍,深感明师知遇之恩。

  只有子贡闷闷不乐。他想,老师虽然没有明示谁对谁错,但这不明明是说粥是干净的,让大家吃,表明老师相信了颜回“用嘴把赃物去掉”的话,而说明我告颜回“偷粥”无理了吗?。我明明白白看到颜回偷吃,而且有子路、冉有作证,这师作如此决断,一则冤枉,二则没有面子。他找了一个借口,拜别老师同窗,列国经商,后来发家致富,晚年隐居世外桃源。

  而孔子一行,继续周游列国,率众弟子传经布道,著书立说。其书有《诗》、《书》、《礼》、《乐》,其弟子有精英三千,弟子再传弟子,桃李满天下。其礼教、仁德之说,在我泱泱华夏世代相传。

  星移斗转,光阴荏冉,一晃千年。子贡已成白发苍茫之寿星,孔子变成了太上老君。

  子贡隐居深山,想起“颜回偷粥”之事,心中烦闷,想外出走走散心。子贡出得门来,发现此世与彼世已大不相同。这天上飞机如飞雁,这陆海车舟如马龙。这女人秀发披肩真叫美,这男儿西装革履好英姿。这万丈高楼如林立,这红旗飘飘血样红。原来,这国家不称“卫” “鲁”叫“中国”,这国君不称“国王”叫“主席”。方知世道之苍桑,人类在发展。

  一天,子贡进城,看到一幢大厦格外庄严,一看门牌才知道这是开堂断案的人民法院。他想进去走访一下孔子断案是否公道,他子贡本人是否有冤。他壮着胆子走进法院,一个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的法官接待了他。子贡之乎者也,详细陈述了颜回偷粥的经过。法官告诉他,孔子所断并没有错。子贡想听听此法官的高见,法官一一道来:第一,颜回乃仁德之人,绝不会做不仁不德之事;第二,颜回乃孔子第一大弟子,最能铭记老师的教诲,他用嘴把赃物去掉,以净食供奉先主,于情于理可信,而且正说明颜回是一个真正的仁德之人;第三,孔子乃天下第一才识之人,又做过大司寇,也就是相当于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怎么可能出现错案呢?。此法官还说,你与颜回同出师门,过份计较得失不符合“三纲五常”,你还是服判息诉算了。子贡听了这话,深感此法官断案与千年孔子并无两样,加上此法官还冷嘲热讽,仍觉告状无门,心怀不满,也只好回家颐养天年。

  子贡在家读书看报。他听说依法治国是国之大政,审判改革是历史新潮。千年之人青春焕发,一纸诉状颜回成了被告。

  审判法庭格外庄严,威严的国徽中堂高悬。法官着袍整整齐齐,原告被告各列两边。审判长宣布开庭。原告子贡陈述振振有词,被告颜回答辩理直气壮。几个回合不分胜负,旁听席上鸦鹊无言。

  审判长一声“传证人子路、冉有出庭作证”。子路、冉有走上法庭,证明“颜回偷粥”。

  审判长问颜回:“你用嘴把赃物去掉有何证据?”颜回支支呜呜说不上来。

  审判长再问:“你所指赃物现在何处?”颜回被问得哑口无言。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长当庭宣判:“原告子贡胜诉”。

  子贡得胜眉开眼笑,坦坦荡荡走出法庭。

  而这颜回,万万没有想到千年铁案一朝翻天,只好仰天长叹。

  法官见此详加劝告,从头道来语重心长。子贡所诉有证人证明,而颜回之辩无证据支持。情理与法律不能等同,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并不一样。忠告公民学法用法,证据意识定要加强。

  颜回本是明睿之人,听了此言,说声:“明白也!”。轻轻松松走出法庭,只后悔当初没有把“赃物”保管妥当。

作者:李炳祥

工作单位: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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