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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廉 司 法 确 保 公 正
作者: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官晋东  发布时间:2006-04-03 15:19:56 打印 字号: | |
  在当前形势下,作为人民法院法官,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廉洁从政上始终坚持警钟长鸣,做到清廉如水、公正办案、司法为民、恪尽职守、不负重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我们自己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考验。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一些腐朽生活方式,对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产生强烈的冲击,一些意志薄弱者,包括少数高级干部和法官,就倒在了糖衣炮弹之下。如最近被曝光揭露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的腐败窝案等等。

  警钟长鸣。在法院,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要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院长的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着力治本,预防腐败,进一步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具体来说,在下面八个字四方面,全院干警严格要求彼此共勉。

  一要慎权。腐败问题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最终都可归结为权力的滥用。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能成为牟取私利的手段;既可以促使人奋发向上,也可能诱使人腐化堕落。在如何用好司法权和行政权的问题上,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要戒贪。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贪欲是腐败的重要根源,人若怀贪欲,轻则劳神伤命,自毁前程;重则贻害一方,祸及社稷民生。作为法院院长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必须淡泊名利,始终保持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私心杂念,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三要律己。常怀律己之心,深畏法度之威。要严于律己,就要抵挡得住各种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诱惑。要自警、自省、自尊、自爱。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

  四要修德。始终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是法院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的“政德”。我要时刻做群众的表率,在纪律面前,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法院、一个法庭的道德状况。因此,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升思想境界,为政清廉,用人得当,办事公道,作风扎实,以德服人,以德养廉。

此外,还要严格要求和管束家属子女。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由于家风不正,导致“后院起火”的也已不是个别。家风虽然不能代表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的全部,但它也是一种标志,反映出一种境界、一种觉悟。中国古代早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因此,要从严治家,培养良好的家风,做到家风清明澄澈,从而树立起领导干部廉洁政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官晋东